中化新网讯 2月26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陕西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高水平应对重污染天气。到2025年,陕西省将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将控制在0.6%以内。
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甲宏介绍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聚焦PM2.5污染,以秋冬季(10月~次年3月)为重点时段,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以重污染天气频发的关中地区为重点区域,深化4类污染源管控。其中,在工业源方面对工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企业、重点建设工程纳入保障类清单,防止“一刀切”。按照分级管控要求,差异化实施停止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地室外作业。在移动源方面,细化了对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移动源的管控措施。同时新增了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预警期间加强面源管控措施,严格禁止城市及周边地区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等行为。
为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对企业生产的影响,此次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对措施也有所调整。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综合利用处处长乔洪英表示,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综合考量企业涉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结合生产线及工艺等因素,在“黄、橙、红”各预警等级下执行不同的减排措施,不搞“一刀切”。在预计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有关部门将提醒企业做好应对措施,提前筹备生产材料,调整安排生产工序。同时将重点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民生保障等领域企业加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确保重点企业保供不间断,不停产、不限产,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据介绍,陕西已开展了为期5年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全省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问题仍然突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为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同时减少对公众、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故对《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版)》进行修订。
12月17日,财政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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