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应急管理部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议指出,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同比下降;重大事故基本持平;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46万起、死亡2.63万人,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9%、4%。
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表示,从重大事故来看,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16起,同比起数持平,另外还发生1起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事故。从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统计情况看,化工和危险品领域总体稳定,但违法违规储存化学品问题突出,非法“小化工”屡禁不止,检维修及动火作业事故多发。
会上,应急管理部公布了2021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其中,石油和化工行业相关案例如下。
黑龙江凯伦达科技有限公司“4·21”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2021年4月21日13时43分,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黑龙江凯伦达科技有限公司在三车间制气釜停工检修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9人中毒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73万元。发生原因是,在4个月的停产期间,制气釜内气态物料未进行退料、隔离和置换,釜底部聚集了高浓度的氧硫化碳与硫化氢混合气体,维修作业人员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制气釜底部作业,吸入有毒气体造成中毒窒息。救援过程中,救援人员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多次向釜内探身、呼喊、拖拽施救,致使现场9人不同程度中毒受伤。
主要教训:一是涉事企业法律意识缺失、安全意识淡薄。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规组织受限空间作业,作业前作业人员未申请受限空间作业票。二是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凯伦达公司未按规定要求开展自检自查,未辨识出三车间制气釜检修存在氧硫化碳和硫化氢混合气体中毒窒息风险,未制定可靠防范措施。三是安全管理混乱。凯伦达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四是涉事企业对作业人员岗位培训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未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作业现场未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五是地方党委政府未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化工项目准入门槛低且把关不严,在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承接异地转移的高风险化工项目。
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
2021年6月13日6时42分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395.41万元。发生原因是,天然气中压钢管严重腐蚀导致破裂,泄漏的天然气在集贸市场涉事故建筑物下方河道内密闭空间聚集,遇餐饮商户排油烟管道排出的火星发生爆炸。
主要教训:一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涉事燃气管道改造时违规将管道穿越集贸市场涉事故建筑物下方,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十堰东风中燃公司持续5年未对集贸市场下方河道下面相对危险的区域开展巡线。十堰市燃气主管部门先后开展多次专项整治,均未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二是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从群众报警到爆炸发生长达1小时,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及其现场巡查处突人员未能及时疏散群众,未按预案设立警戒、禁绝火源、疏散人群,未立即控制管道上下游两端的燃气阀门、保持管道内正压,在未消除燃爆危险的情况下向相关救援人员提出结束处置、撤离现场的错误建议。三是涉事企业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对130次燃气泄漏报警、管道压力传感器长时间处于故障状态等系统性隐患熟视无睹;任命未取得执业资格考核合格证的人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任命从未参加过业务培训,不了解巡线职责,不会使用燃气检漏仪的人员担任巡线班组负责人。四是安全执法检查流于形式。燃气管理部门对燃气企业执法检查121次,但未对违法行为实施过一次行政处罚。
为提高项目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掌握对突发火灾的应变、逃生、处理能力,提升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的协调配合能力,3月25日,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化建)内蒙分公司江...
为进一步了解防风暴潮安全知识,掌握风暴潮来临时现场施工人员的逃生技能及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遇到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3月22日,江汉油田采服中心清河经理部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心级风暴潮处置应急演练。
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202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以扎实推进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各地精准严格执法,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