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 年版)》(GB 50160-2008),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应采用钢罐。
根据《氯气安全规程》(GB 11948-2008),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气瓶使用时应卧式放置并有防倾倒措施。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当库房容量不满足要求时,液氨实瓶不得露天堆放。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其防火间距应至少满足GB50160的要求。当国家标准规范没有明确要求时,可根据相关标准采用定量风险分析计算并确定装置或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要求,开停车前,企业要进行风险辨识分析,制定开停车方案,编制安全措施和开停车步骤确认表,经生产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要严格执行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一石化企业液化烃罐区储存丙烯,该罐区的泵区应布置防火堤外,与其最近的丙烯罐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5m。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某生产经营单位一职工周日加班时发现危化品仓库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引发重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该职工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具备下列条件:所有操作人员考核合格并已取得上岗资格;公用工程系统已稳定运行;试车方案和相关操作规程编写审批完成、经审查批准的仪表报警和联锁值已整定完毕;各类生产记录、报表已印发到岗位;负责统一指挥的协调人员已经确定,方可进行联动试车。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监理单位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要求,企业要明确试生产安全管理范围,合理界定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范围与职责。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要求,企业要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类安全生产信息,明确提出生产过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通过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制作工艺卡片、编制培训手册和技术手册、编制化学品间的安全相容矩阵表等措施,将各项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纳入自身的安全管理中。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版)》,以下危险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是氯。
《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在役生产装置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全面开展过程危险分析,并评估现有安全仪表功能是否满足风险降低要求。
根据《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的规定,现场处置时,同一装置区内最多不得超过6人。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不通过。
根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 T 9007-2019)的规定,应急演练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演练基本概要、演练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应急管理工作建议。
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应判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形有: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应急救援程序、应急救援措施。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中,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种类及危害程度、劳动环境条件、劳动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时间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根据《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的规定,装置报警后,应及时分析报警原因,并采取紧急措施;火灾报警系统报警后,应迅速派人到现场确认火情,并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根据《202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安全联锁摘除前应履行手续,摘除后及时恢复。
根据《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的规定,企业紧急处置程序应至少包括处置步骤、安全措施和停车条件。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定,应急预案可划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规定,企业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筑牢全社会共抓预防工作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在2024年全国消防宣传月到来之际,广大石油和化工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知识宣讲活动,共筑安全生产防线。
“冬季生产风险多,管控难度增大。安全环保部以及各巡检站一定要将风险隐患辨识到位、排查到底。”11月4日,江汉油田荆州采油厂副厂长樊什刚在厂周生产例会上重申冬季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连日来,陕西省勉县以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秋冬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专家深入20余家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为企业提供安全服务。
今年以来,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厂中厂”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江苏省南京市在全省率先试行“厂中厂”安全审计,以系统思维治理耦合叠加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