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海南省商务厅印发《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具备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资格的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农(集)贸市场、电商平台、外卖企业(餐饮)可降解塑料原材料供应商、可降解塑料制品供应商等及时报告情况。初次报告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必须于2021年2月5日前上报。
6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指南》(简称《指南》),旨在减少塑料垃圾的环境泄漏,提升塑料垃圾末端安全处置水平,推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和处置全过程的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15日发布。方案明确,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7月16日,在绿色再生塑料供应链(GRPG)论坛新闻发布会上,易回收易再生塑料制品“回”字标识(简称双易标识)正式启用,这将使更多塑料废弃物回到循环体系中,助力塑料循环经济的发展。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日前宣布,协会将组织行业专家及企业家开展《话说塑料》系列活动,采用大讲堂的形式向广大民众普及塑料制品的历史、生产、特点、应用领域、使用方法以及科学回收处理等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