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2024年12月30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广东省财政厅正式发布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为新型储能产业的创新突破和产业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
在支持范围方面,《实施细则》涵盖了新型储能产业领域的多个关键环节,包括锂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飞轮电池等产品的工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储能电池用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工艺装备、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变流器(PCS)及系统集成等产品的工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实施细则》明确,原则上将支持实施期不超过2年的产业化项目,申报单位需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且近3年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同时,申报项目只有一个申报主体,不允许联合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重大事故记录。
该专项资金采取事后奖励的形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投入的产业化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支持,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产业化费用仅限于设备购置费、配套软件购置费、设备软件安装调试费、研发材料购置费、自研设备外协加工费、工程样品测试费。在项目管理方面,《实施细则》实行了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据悉,《实施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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