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日前,吉林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支持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分布式光伏的消纳水平和综合价值。
《通知》指出,要鼓励“光伏+储能”协同模式。各地可引导投资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配建储能设施。对于配置用户侧储能,特别是通过光储协同实现能量自平衡的项目,在接入电网时可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在产业园区、大型商业体等场景推广“光储充一体化”等综合解决方案。同时,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各级电网企业做好科学调度,积极支持投资主体探索和采取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等聚合形式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鼓励在工业园区、数据中心、交通枢纽、农村等区域开展“分布式光伏+综合能源服务”“分布式光伏+清洁取暖”等创新示范,推进能源系统优化升级。
《通知》表示,要加强运行管理,保障安全发展,各地备案机关(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建成后的监测、管理与服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行业长期健康有序发展。提升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行业及我省相关技术标准,推动接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逐步具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四可”)能力;新建项目并网前须满足“四可”技术规范,存量项目结合改造分步实现。
《通知》还提出,要加强行业督导,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统筹督导,保障政策公平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经国家能源局批准,3月5日,能源行业氢能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成立。成立该委员会旨在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引领技术创新、规范市场秩序。